而疾管署示意,將邀集流行症防治醫療網各區批示官諮詢,提升國內應變等級成立伊波拉病毒傳染告急應變小組,強化出境衛教、入境檢疫、國內整備/演練、國際合作等4大因應作為,延續嚴密監督疫情成長,合時調整應變與防疫措施。
謹記4大因應辦法 下降傳染機率
今朝疾管署供給民眾4大因應辦法,以下降民眾遭到傳染的機率,而WHO也將伊波拉病毒出血熱疾病名稱,修訂為伊波拉病毒傳染,和修訂病例定義及相關指引,並告知各病院增強傳遞與醫院感控措施,及提示醫護人員增強防護辦法。
1)於機場及旅遊醫學門診等場所提供出境旅客最新疫情及衛教資料,提醒民眾到流行地域應注重防範。
2)連系移民署及外交部等相幹部會資本,自動提供自幾內亞、賴比瑞亞、獅子山及奈及利亞疫區入境旅客預防伊波拉病毒傳染健康關切卡,提示入境後若有不順應儘速就診並自動示知醫師旅遊史。
3)各區應變病院已做好隨時啟動收治病患整備,完成負壓隔離病房檢視及儲蓄小我防護裝備,以及人員的訓/練習訓練,並與國防部預防醫學研究所完成伊波拉病毒檢體查驗演練。
4)透過國際衛生條例聯繫窗口,和派駐瑞士日內瓦的衛生代表及在美國疾病管制中間及歐洲的防疫醫師,把握WHO與其他國度疫病防治第一手資訊,與國際同步調整國內防疫作為。
欲前往疫區民眾 應做好防護以免傳染
疾管署示意,今朝幾內亞、賴比瑞亞及獅子山等3國旅遊疫情為第三級正告,民眾如非需要應避免前去該區域。另奈及利亞旅遊疫情建議品級為第二級警示,民眾前去本地應加強防護,避免至醫院探病或接觸病人。
若自疫區返國後21天內,應自立健康辦理,如呈現有發燒、嘔吐、腹瀉、皮膚出疹等不適症狀儘速就診,並自動奉告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醫師如發現疑似伊波拉病毒感染病人應於24小時內通報並立即收治於隔離病房,照護人員做適當防護措施亦應進行健康監測,注重是不是出現相幹症狀,直至接觸後21天為止。
引用自: https://tw.news.yahoo.com/伊波拉病毒太可怕-疾管署設緊急應變小組-0100002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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