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台胞證健保從7月擴大實施付出制度規模,從本來單項論量的個別給付,改為單一疾病群組的定額包裹式給付。消基會報複,將可能產生輕症重醫、重症不醫、費用移轉等負面效應,甚至呈現醫療「人球」。若民眾被要求分次手術或轉診,一定要問清晰原因,並保存費用明細,以利事後查詢。

健保從今(103)年7月1日起擴大實行「DRGs診斷關聯群」付出制度(Diagnosis Related Groups),從本來的單項論量個別給付,改為內含手術措置、治療與住院費用的定額型「包裹式給付」,依住院病患的診斷、手術、年歲、性別、有沒有合併症 或出院狀況等前提,分成分歧疾病群組,來訂定各群組的定額給付價錢。

以往的論量支付軌制,可能出現病人醫治得越差,但醫院卻能獲愈多給 付環境,而DRGs以提拔醫療品質為原則,從99年起實行第一階段,共有164項目,今年7月則進行第二階段,導入237項,包括心肌梗塞、高血壓、動脈 硬化、攝護腺肥大等,據健保署估計1年約有34萬人遭到影響。

消基會表示,DRGs軌制有益有幣,從外國經驗發現,醫院實施DRGs最 可能激發輕症重醫、重症不醫、費用移轉等負面效應。像是「輕症重醫」可讓病院申報較高的醫療費用群組;「重症不醫」則是醫院推拒醫療費用較高、較無利潤的 重症病患,可能造成醫療「人球」現象;「費用移轉」則是病院將醫療費用轉成自費。

消基會委員滕西華更指出,醫界已傳出當支付費用超越健保給付金額的20%,醫院就會扣大夫薪水以抵付醫療費用。未來還可能造成醫師會遴選病人、拒醫重症病人,違反醫師救病人的本分。

滕西華進一步表示,事實上,91%案例都有盈餘,可以支應9%的重症經費。而最近還有保險業者稱新制上路,患者若沒自費能力會影響醫療就診,藉此大賣醫療保險,現實上,健保仍然都邑給付,民眾沒必要擔憂。

消基會提示,新軌制下同一疾病採一次給付,若是同一疾病因醫治未完全而須返診狀況,一樣在DRGs給付範圍內;借使倘使被要求自費,醫院可能違背「健保法」規定,消費者應儘量保存就醫明細,一旦産生糾紛,可看成憑證,若是醫師告知須分次手術或轉診,更要詳問原委細節。


以下內文出自: https://tw.news.yahoo.com/健保drgs支付上路-恐重症不醫變人球-2342158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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